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,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《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:道路交通标志》(以下简称新版标准)将于今年10月1日实施。 据了解,我国最早的《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》国家标准发布于1986年,在1999年和2009年经过两次修订。2009年版《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》实施已经10余年。新版《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》是第三次修订版,由市场监管总局(标准委)会同交通运输部、公安部,组织全国交通工程设施(公路)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完成,已于今年3月15日批准发布。 新版标准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新设施、交通管理新需求,增加了电动汽车充电站、电动自行车车道标志、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标志、注意积水标志等18项新的交通标志;适应复杂路网和交通运行环境下驾驶人对出行便捷性的要求,细化了标志的版面、设置及使用要求,对指路标志的信息量、信息选取原则和方法等提出了细化要求;强化操作性,增加了交通标志设置示例等附录,给出制作图例。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有关部门将加强配合,统筹联动,落实《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》要求,加大对新版标准的宣贯力度,以标准为依据,推进产业推广、行业管理、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,加强标准实施反馈信息的采集应用,强化标准实施效果评估与标准制修订、复审等工作的联动,为道路交通安全、高效运行保驾护航,实现“人享其行、物畅其流”。(记者 徐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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